开具数电蓝字发票时,销售方信息如何填写/修改?

发布时间: 2024-02-28 14:38:18    作者: 北京税务

具体操作如下:

(1)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纳税人识别号: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带出;

(2)销方地址:界面点击下拉选项可自动带出注册地址或生产经营地址,注册地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带出,“生产经营地址”可在电子税务局【我要办税】—【综合信息报告】—【身份信息报告】—【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变更】选择非涉证信息进行修改;
(3)电话:根据登记信息中的“生产经营地址联系电话”自动带出,可在电子税务局【我要办税】—【综合信息报告】—【身份信息报告】—【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变更】选择非涉证信息进行修改;
(4)销方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:可从已采集的存款账户账号中选择,如需修改和添加,可在电子税务局【我要办税】—【综合信息报告】—【制度信息报告】—【存款账户账号报告】办理。
注意:数电票票面上的“销售方信息”显示销售方名称和销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纳税人识别号,不显示销售方的开户银行、银行账户、地址、电话等信息,若勾选银行信息后方“是否展示”选项,则会将开户银行、银行账户将展示在备注栏。”